欢迎您访问“王亚东律师网”。使用本站请务必阅读“本站公告”!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返到简约首页
首页  亚东简介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法治新闻  图片新闻  评论观察  律师专题  公司专题  法学论文  名家名作  举案说法  法律咨询
经典案例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随笔  视频  公告  声明  私人律所  湘州律师  律师收案系统
最新回复: 本站公告:
最新委托:
某公司与邓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田某金融贷款抵押合同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张某返还财产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吉首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吉首某公司侵犯公司权益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某公司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吉首)(委托成功)
扬某敲诈勒索案(吉首)(委托成功)
吴某交通肇事罪及民事赔偿案(江苏)(委托成功)
刘某民事抗诉损害赔偿纠纷案(古丈)(委托成功)
向某与贵州某建设公司工程款纠纷案(铜仁)(委托成功)
龙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花垣)(委托成功)
黄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浏阳)(委托成功)
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程某非法拘禁案(铜仁)(委托成功)
郭某与某信用社抵押合同效力纠纷案(龙山)(委托成功)
何某与石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花垣)(委托成功)
林某医疗承包合同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某公司与城乡建设公司合同效力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石某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案(泸溪)(委托成功)
吴某分期付款合同纠纷案(凤凰)(委托成功)
吴某与石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花垣)(委托成功)
严某产品质量纠纷案(花垣)(委托成功)
杨某与向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向某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古丈)(委托成功)
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吉首)(委托成功)
金某确认司法协议效力案(吉首0(委托成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亚东说法 >> 民商事
贵重物品不慎丢失快递公司如何赔偿

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字体: 】   关键字:快递 赔偿 

  本网记者 杜晓

本网通讯员 李思涛 高翼飞

  目前,快递企业因寄件人未保价而拒绝全额赔偿的例子比较普遍,北京市民宋先生不久前就遭遇了这种情形。因协商未果,宋先生将快递企业诉上法庭。

  贵重翡翠托运过程丢失

  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宋先生通过淘宝网向买家出售翡翠A货手镯,他通过某快递公司将手镯运至浙江义乌国际花市,快件运费为12元。快递公司的业务员上门取货但未当场验货。之后,买家因未收到货物,主动联系宋先生退款。宋先生事后了解到,原来他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后,快递公司因保管不慎将货物丢失。

  宋先生认为,由于快递公司自身管理存在问题,对托运物品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手镯丢失,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宋先生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但快递公司不认可宋先生主张的手镯价值,不同意宋先生提出的赔偿数额,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宋先生将快递公司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快递公司支付赔偿款4688元、运费12元以及本案的诉讼费。

  此案庭审过程中,被告北京某快递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称,原告确实曾委托该公司办理托运业务,业务员上门取货后丢失货物,但原告不能证明其邮寄货物的价值。根据邮政法的规定,贵重物品必须保价,但原告没有办理保价。另外,快递公司在发快递之前也与委托人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货物丢失未保价的,按照运费的3倍进行赔偿。原告既已在协议上签字,就应视为同意接受协议条款的约束,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

  双方进行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公司同意赔偿原告1000元并返还快递费12元。不同意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宋先生提出,被告公司的业务员从未提示需要保价。至于在协议上签字的问题,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被告所述的协议印在速递物流详情单的背面,自己也从来不看背面的内容,被告公司的业务员也没有提醒自己注意协议的内容。翡翠手镯丢失给自己造成了4000余元的损失,根据该协议只按运费的3倍赔偿,自己只能获得36元的赔偿,显然不公平。

  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快递公司向原告支付2500元赔偿款,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快递合同法律效力存争议

  此案虽然已经审结,但却引发了诸多思考。

  本案审理过程中,快递公司认为,根据邮政法的规定,贵重物品邮递必须办理保价。西城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邮政法并未规定贵重物品强制保价,这项服务由寄件人自愿办理。但是,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问题在于,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适用对象为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赔偿,该规定对于民营快递公司是否同样适用?

  据了解,根据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快件的损失赔偿,应当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不适用邮政法关于损失赔偿的特殊规定。快递服务合同不是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但双方的权利义务类似于运输合同,因此应当比照运输合同的规定处理。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对于被告所称的服务协议,是印在物流清单背面,其在签字时没有注意到,并且被告公司的快递员也从未提醒过自己需要保价。被告公司也承认业务员通常不会提醒客户办理保价,认为原告应当了解对贵重物品需要保价。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格式条款的服务协议是否有效?

  西城法院的法官认为,这足以说明被告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原告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没有对该条款做出说明。造成快件丢失,只按照快递资费3倍赔偿,属于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违反了公平原则;被告因自身管理问题造成快递货物丢失,属于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因此,法院对该格式条款的效力不予认可。快递公司应当对丢失货物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奚天宝)

责任编辑:王亚东律师    编辑日期:【2012-3-20 10:20:10】

 相关文章
·“南航急救门”当事人:999已道歉愿赔偿 (2015-11-29 16:55:25)
·最高法:夫妻一方出轨 另一方可索精神赔偿 (2015-11-20 15:03:37)
·用国家赔偿投资创业 “萧山冤案”王建平公司上市 (2015-11-20 14:59:21)
·大四学生网购衣服被快递员穿身上 获赔3000元 (2015-11-17 11:17:41)
·江西一辆货车高速起火 1600多件快递烧毁 (2015-11-14 16:33:01)
·快递实名制推行一周 记者访15个快递点13处未落实 (2015-11-11 10:52:34)
·四川现天价过路“赔偿费”:汽车交1000元买路钱 (2015-11-6 16:52:15)
·快递包裹今后实行实名登记 物品先验视后封箱 (2015-10-23 13:18:34)
·苹果打输专利官司 被判赔偿2.34亿美元创先例 (2015-10-18 21:17:02)
·黄骅检方扣押名画5幅难寻 赔偿增至165万 (2015-10-14 7:49:49)
评 论 人:
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仅代表评论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本站赞同该评论!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体育课上玩扣篮摔折胳膊乘滚梯受伤 诉超市获赔 
亚东视频
亚东简介
王亚东律师,吉首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法学学士。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湘西州律协发展拓展部部长;湘西州第六次律代会代表;湖南省首届青年律师“中国梦”演讲比赛三等奖;湘西州法庭辩论赛“最佳辩手”,吉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联络员,吉首市“群众工作优秀律师”..........
最近更新
湖南律协领导视察湘州律所(09-23)
贵州3大学生携带饮料上课被..(11-30)
女方收9万彩礼后悔婚 男子..(11-30)
国际油价连涨难改油价弱势 ..(11-30)
国有资产高达百万亿 人民日..(11-30)
官员报告个人事项延伸至县乡..(11-30)
国务院: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11-30)
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报告:..(11-30)
一个尘肺病人最后的日子:没..(11-30)
拾荒老人失踪 家属雇挖掘机..(11-30)
热点法规
企业职工奖励条例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
2011-2012年湖南省人身损..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
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
热点常识
电信服务用哪些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什么情况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中止履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
合同的生效
有关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相关规定
效力待定的合同
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和挪用..
电子合同要约生效的时间
网络侵权请问如何办理?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意见反馈    友情链接    发送邮件
王亚东律师(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18607433001  邮箱:[email protected]  QQ:731177751
Copyright © 2009-2015 WangYa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王亚东律师网·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