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华县杏林镇镇政府1997年至2003年在老宋的饭店打下148张白条,欠账7万元,结果饭店老板被吃穷又变成了农民。(来源:羊城晚报)
饭店与一些政府的关系一般都是互惠互利的。一方面,一些饭店想方设法攀政府的高枝,希望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原因就是看中了政府公款接待的高消费和高利润;另一方面,政府喜欢去长期“合作”的饭店消费,因为这些饭店深谙接待之道且“签单”好说话。
可近年来,饭店与政府闹掰的新闻时不时就轰炸下你的耳朵。一些饭店由于政府部门长期的“白条”累积,影响了正常营业,甚至不得不关门歇业。比如,甘肃省和政县26个部门,打白条消费13年,共计欠款60多万,吃得接待定点企业资金链严重锻炼,陷入困境;湖北阳新县一酒店近5年被10多个政府单位打白条吃垮,累积欠款40多万元,店主为给被烫伤的儿子整容四处讨债无果;再诸如官员啃猪蹄欠下70万元,小吃部被打欠条178张等“官赖”行为不胜枚举。
虽说欠债还钱是社会公知,可在官赖的字典里,或许只有“一拖再拖”的字眼。求助于媒体似乎是饭店最奏效的办法,打白条的“官赖”一经媒体曝光,马上就有还款的意愿了,欠的少的直接就还了;而欠的多的无法一次性还清的干脆就来个“分期付款”。说白了,“公仆”饭店吃喝打“白条”,最终结果就仅限于政府“一还了之”,没有个人会因为吃喝“打白条”接受任何问责或处罚。
笔者以为,公款吃喝欠下的“白条”由谁还款还得细说,债务人未必就仅是政府一方。若都由政府还,不就是拿纳税人的钱去擦“官赖”的屁股吗,岂不便宜那些大吃大喝后“随手一挥”的“公仆”了?究竟如何还款,一来须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调查核实,是否每一张白条的后面都是正常的公务活动,有没有借公家之名行自己私利的?该个人掏腰包的就不能帮忙埋单,必须追究到底,以示惩戒。再来,对于那些动辄欠款数年甚至十年以上的欠条,签字审批的领导都换了好几任了,难道就这样任由前任拍屁股一走了事,后任收拾烂摊子?若是“旧官新官都不理旧账”,那谁又来为群众的利益负责?
一言以蔽之,处理“白条”问题切莫胡子眉毛一把抓,更莫止于“一还了之”,在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高压常态下,问责必须从严从实,才能警示那些还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只有板子打在自己身上了才明白痛的滋味,才知道违纪的成本并不是那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