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13岁小孩偷窃(田祖丽) |
咨询时间:2010-12-2 15: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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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初2的学生跟着同学去偷窃,结果他只是在外面(因为看到是自己姑姑家就没有进去),前几次作案该小孩都没有参加,被抓后,公安局要求每个家长交1000元就算解决,并且不会存档。并且到此为止那些小孩都已经被公安局拘留了24小时左后了,还没有放人。公安局这样做合理吗?法律上规定不是说未满16岁的小孩犯罪小,公安局是没有权利抓人并且拘留的。怎么样让小孩出来后,公安局能够承担他们的责任。并且学校是封闭式的管理,学校也应该负责怎么样的责任? |
王亚东律师回复 |
回复时间:2010-12-2 19:3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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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需要有拘留证,公安机关是否有拘留证,你确定是拘留吗?我没有看到你说的那条法律规定,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必要时可以进行劳动教养。不承担刑事责任不等于不能拘留和询问。从你叙述来看,如果公安程序合法,并无过错。学校应对学生近安全管理义务,但犯罪属于个人呢行为,学校非监护人,因此个人认为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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