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
律师不得将所获悉的证人证言内容告知嫌疑人。对需要了解和核实的情况,直接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防止犯罪嫌疑人因事先获知他人证言内容而作出虚假供述和辩解。
辩护
律师在会见时应当询问以下问题:
(一)涉嫌犯罪的相关事实;(二)有何辩解;(三)辩解有何;(四)如何归案(有无情节);(五)有无检举揭发;(六)在中的作用(犯意谁提出、目标谁确定、工具谁选择、人员谁组织、主要行为谁实施、危害后果谁造成);(七) 有无控告和申诉;(八) 生活上有无需要;(九) 对家人有何嘱托。
辩护
律师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解释所涉嫌的构成要件、范围,并根据其所涉嫌的事实,提出其可能被判处刑罚的分析意见。
辩护
律师接待犯罪嫌疑人亲友(委托人)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得将案卷材料以复印或其他方式复制给委托人;(二)不得将证人名单透露给委托人;(三)不得指使、建议委托人毁灭证据;(四)不得指使、唆使委托人串供、制作伪证;(五)不得指使、唆使委托人到检察机关疏通人情关系;
辩护
律师会见嫌疑人可视工作需要安排,无次数限制。辩护
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通信,解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告知其辩护工作的进展情况等,但其内容不得有碍案件审查,并在信函上注明
律师姓名、所在事务所及地址等。辩护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应保留信函副本及犯罪嫌疑人来信的原件并附卷备查。
第四 调查取证
辩护
律师或代理
律师认为有重要材料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如果检察院不予调查的,可决定自行调查。自行调查的,可以书面向检察院备案。
律师调查的,应当持事务所介绍信,出示
律师执业证,一般应由二名以上
律师人员进行,可以由一名执业
律师和一名
律师助理进行。辩护
律师认为对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需要进行调查的,应当先申请检察院调查,如果检察院不予调查,辩护
律师应当书面申请经检察院同意后,方可自行调查。
律师进行调查,应当向证人或证据持有人讲明
律师的职责及其如实作证的义务。
律师调查人证,应当由二名以上的
律师人员进行,其中可以是一名
律师助理。
律师调查笔录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的姓名,调查的时间、地点;笔录内容应当有
律师身份的介绍,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律师对证人如实作证的要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说明,以及证人对被调查事项的详细陈述。笔录制作完毕后,被调查人有阅读能力的,应当由被调查人自行阅读笔录,确认无误后,签下“以上笔录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属实。”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页末端签名。在签名及涂改处捺手指印。被调查人无阅读能力的,在制作笔录时,必须进行同步录像或录音。笔录制作完毕后,由调查
律师向期宣读,确认无误后,由调查
律师在笔录结尾处注明“问:以上笔录向你宣读过,是否与你所说一致?答:听清了,与我说的一致。”由被调查人签名,无书写能力的,由被调查人在每页末端及涂改处捺手指印确认。
律师收集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可以一人进行。应当制作提取清单,列明所提取证据的名称、数量及系原件还是复印件。由证据持有人签名确认,一式两份。必要时,可以向证据持有人制作提取笔录,以说明证据持有人持有该证据的原因和过程。提取原件系物证的,可以提取的,应当当场拍照,将照片作为提取清单附件。如物证无法提取的,应当当场录像提取过程,并将物证拍照,将由证据持有人对物证照片进行签字捺手指印进行确认,作为证据使用。提取原件系书证的,在原件上由证据持有人注明某年某月某日由某人提供给某
律师,并由证据持有人签名捺手指印。证据持有人要求留存复印件的,应当当场复印,将复印件交给证据持有人保存。提取原件系视听资料的,应当当场封存,由证据持有人在封口处签名捺手指印。对提取过程,必要时可以进行全程录像。
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对被调查人录音、录像的,应当向被调查人说明。
律师摘抄、复制有关材料时,必须忠于事实真象,不得伪造、变造、断章取义。
第五 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负责审查的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
辩护意见的内容包括:
(一)对本案的定性的意见和建议(有罪和无罪,罪重和罪轻,此罪和彼罪);(二)对本案是否具备、、
从犯等罪轻情节;(三)对本案是否具备需要调查的事项;(四)对本案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不);(五)其他需要向检察机关反映的事项。
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本案定性的意见和建议;(二)被害方的基本意见和要求;(三)对本案相关事实认定是否有误;(四)对本案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五)其他需要向检察机关反映的事项。
嫌疑人被羁押的,辩护
律师可以针对案件发展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罪,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的,辩护
律师代理终结。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但不予起诉的。辩护
律师代理终结。如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应当另行与辩护
律师办理委托手续,辩护
律师重新接受委托后,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检察院代为申诉。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不清、不足,作出疑罪不起诉的,辩护
律师代理终结。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
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代理其向法院起诉。代理向法院起诉的,应按自诉程序办理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