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为了帮助朋友摆脱小三的纠缠,将朋友一个月大的龙凤胎以5万元价格出卖。日前,砀山县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砀山县程庄镇丁庄村村民张华与妻子于2007年结婚。妻子在家照顾老人孩子,张华外出打工养家糊口。2012年,张华在铜陵打工期间与同在当地打工的河南商丘的单身女子叶子相识,不久后二人便开始同居生活,叶子生下一对龙凤胎儿女,张华生活倍感窘迫,多次向朋友刘勇和冉红倾诉着艰难处境。一番思量后,决定将孩子送给同乡的一名老师收养。
张华将两婴儿交给了刘勇、冉红。二人接到孩子后,并未交给同乡收养,而是卖到了山东菏泽。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冉红说:“本来是想帮张华摆脱小三的纠缠,怪自己贪心,赚了黑心钱”。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勇、冉红在他人将亲生子女送养过程中,以出卖儿童为目的,从中非法获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