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投资者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再起风波。针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驳回黄光裕等提出的
管辖权异议,股民代理
律师张远忠昨日透露,黄光裕之妻杜鹃昨日再提上诉。北京市二中院昨日未回应此事。张远忠认为,黄光裕方此举意在拖延时间。
股民索赔案成“拉锯战”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诉讼赔偿案于2011年7月份浮出水面,该案件被称为我国 “内幕交易民事诉讼第一案”。第一轮诉讼于2011年9月6日首次开庭,首位向黄光裕提起民事索赔的投资者李岩称,由于黄光裕夫妇的内幕交易行为,造成其在2007年6月进行了不恰当交易,要求追加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240余元,同时申请增加其另两次交易的损失共计几十万元。该案开庭后,原告又撤回申请,第二批4名股民索赔的起诉材料被送达法院。这一次,李岩的索赔金额达89万余元,其他3名股民索赔内容与李岩基本相同。4名股民起诉黄光裕、杜鹃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本定于去年12月15日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由于黄光裕提出
管辖权异议而被迫推迟。
如今法院驳回黄光裕等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杜鹃再次提起上诉。案件由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演变成
管辖权案件。
被告两提
管辖权异议
杜鹃此次在上诉状中称,她的住所地在西城区,并有身份证为证,本案应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她已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管辖权异议申请,但未获得二中院的支持。杜鹃在上诉状中“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考虑上诉请求。”
在黄光裕民事索赔案中,黄光裕等人曾两次提出
管辖权异议。2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黄光裕等人提出的
管辖权异议申请。理由是,法院查明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在朝阳区,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权
管辖此案。杜鹃此次上诉正是针对这一裁定。
“被告意在拖延时间”
对于杜鹃此时提起上诉,张远忠认为,法律规定,当事人对
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上诉。“十天已经到了。”
他还表示,被告上诉是意料中的,这表明被告欲将时间“拖延”到底,也表明被告欲与股民“血战到底”的意图。
中国证券投资者维权网总编辑许峰
律师认为,杜鹃提出上诉主要是为了拖延时间,因为
管辖权异议一审被驳回再上诉是没有意义的。此案诉讼时效到今年8月份,杜鹃今天上诉,最快也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来裁定。裁定驳回要从北京高院移回二中院,法院再给这个案子排期,估计要等到五月份开庭,开庭后估计还要再判一次,最终有结果估计接近时效期限或者过了期限。后面的投资者再起诉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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