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人才培养机制由5项人才培养制度和2项重要举措构成。5项人才培养制度,即调研助理制度、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法官轮岗交流制度、庭长助理制度和中层干部培训制度;2项重要举措,即党组巡察工作、法院文化建设。
时间:11月18日,多云,初冬的上海依然闷热、潮湿。
地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气氛热烈高涨。
议题:“人才培养与法院发展”。
50余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级机关工委的领导和部分地方法院的法官以及专家学者,围绕上海二中院“5+2”人才培养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我们要努力使‘5+2’人才培养机制真正成为人才成长的‘阶梯’、审判质效的‘保障’、科学发展的‘支撑’,大兴博学之风,培树文雅之气,彰显精业之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主题发言中,该院院长王信芳充满自信。
上海二中院的底气何来,经验之道又有哪些?
司法新人 调研先行
荣学磊是上海二中院2009年招录的硕士研究生,也是该院第一批调研助理。
刑法专业毕业的他,在历经了刑庭、知识产权庭和研究室等部门的岗位锻炼后,不仅对法院各环节工作的要求、流程谙熟于心,而且充分运用自己的专长积极参加所在庭室的课题调研,调研文章曾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获得二等奖。
今年2月,荣学磊作为一名优秀调研助理结束了任期并成为初任法官开始执法办案。“作为上海二中院的一名新人,调研助理制为我提供了一个能够尽快成长的环境和平台。”荣学磊说。
近年来,该院每年新招录一批法学类硕(博)士研究生,为加快实现新进研究生角色转变,尽快熟悉和适应法院工作,引导他们联系审判实际开展应用法学调研,2009年,该院创新推出了调研助理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调研助理任期1至2年,分派至各业务庭开展调研、信息、法宣工作,并兼职书记员部分工作。”该院政治部主任耿辉东向记者介绍说:“由所在业务庭、研究室、办公室和政治部对调研助理共同管理。”
据统计,该院第一批14名调研助理在一年半的任期内,编发信息、简报近800期,撰写调研文章近200篇,公开发表70余篇,参与各类调研课题或征文20余项,在各类征文评比中获奖19人次。该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青年法官 导师带路
在上海话里,“老法师”是指有点年纪、经验非常丰富,对某种技能或者业务非常精通的人。
今年58岁的李景华在上海二中院就是这样一位“老法师”。李景华是该院的审管办主任、审委会委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近30年,有着非常丰富的审判经验。2005年,他成为该院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首批导师。几年来,先后带教了3名青年法官,如今,这3名青年法官已成为该院的审判骨干。
作为一家优秀的中级法院,像这样的“老法师”在上海二中院很多。如何让这些资深法官丰富的办案经验得以“薪火相传”?
2005年初,该院推出了颇具特色的青年法官导师制。为使这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探索制度化、长效化,该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从入选师徒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带教周期、带教方式和效果考评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经过精心遴选,15名优秀青年法官“拜师学艺”于15位资深法官门下,开始了知识、能力、经验、思想、作风等全方位的“接力”。
青年法官韩峰是该项制度的亲历者和受益者。2005年,他成为首批被带教法官,成为了李景华的徒弟。
“导师制为我们年轻法官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学习舞台,促使我们在跟随导师的学习过程中尽快实现由学历知识向素质能力的转化,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成长。”他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自2005年推行该机制以来,该院共聘任22名青年法官导师,带教48名青年法官;由被带教青年法官承办的8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作为典型案例录用;有185篇调研文章在全国各级刊物上发表;28篇研讨文章在上海市乃至全国研讨会获奖。同时,该项制度荣获了“上海市学习机关优秀项目”,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
轮岗交流 激发活力
“培养复合型和专家型法官,最根本的有效途径就是实行科学的法官轮岗制度。”王信芳告诉记者:“将基本素质好、潜力大、经历单一的青年干警,下派庭室进行轮岗锻炼,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同时,对在审判庭表现优秀的青年法官及时选拔到综合部门,以增强他们的全局意识和综合管理能力。”
2003年,该院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重点,推出了法官轮岗交流机制。每年以5%至10%的比例组织交流,先后有230人(次)轮岗锻炼,占全院干警总数的50%。近几年,已有多名轮岗干部走上了部门副职领导岗位,30余名轮岗锻炼优秀青年法官晋升为审判长(助理)及科组长。
刑二庭审判长夏稷栋于2004年从政治部调到刑二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在向记者谈起自己轮岗锻炼的经历时,颇多感慨:“虽然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但由于离开审判部门的时间比较长,对审判业务比较生疏,面对要审理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内心的压力可想而知。”
但在庭长和同事的帮助和鼓励下,夏稷栋从简单的案件办起,边学习、边实践、边提高,最终适应了刑庭的环境,并审理了震惊上海市的傅飞抢夺金店案等重大疑难的经济犯罪案件,职业素养和审判业务得到了较大提高。
该院政治部副主任徐军告诉记者:“在安排轮岗锻炼时,我们注重法院队伍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个体性格、气质的互补性,注重审判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的交流,以实现人岗匹配,人尽其才。俗话说,人挪活。我们用轮岗制度挪一挪,不仅让一个法官成长,还能下活全院法官队伍这一整盘棋。”
后备干部 助理过渡
为了激励更多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2002年,该院推出庭长助理制度,作为培养中层领导后备干部的“蓄水池”,为青年干部成才搭建平台。
该院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培养措施:庭长助理在一年任职内,院分管领导通过谈话,重点传授领导艺术;庭长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全程帮带,帮助他们提高领导艺术,增长领导才干;庭其他领导在工作中给予支持帮助,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民六庭庭长潘云波还能清楚地回忆起2004年自己刚刚任庭长助理时,领导找自己进行任前谈话的情形:“领导首先是给我鼓劲,并向我细致交待了担任庭长助理的工作要求,然后特别提醒我履职中要十分珍惜机遇,少考虑个人名利,多考虑工作,大胆锻炼,要有所作为。谈话促使我抛开思想杂念,轻装上阵,勤勉工作。在领导悉心指导和同事们真诚帮助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身思想觉悟、管理能力也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
据悉,自推行庭长助理制度以来,该院采取民主推荐、政治部考核、院党组研究决定等程序,先后选拔任命了54名庭长助理。截至目前,54名庭长助理中有5名担任庭长,18名走上中层副职岗位,12名任审判长,16名任审判长助理。
中层骨干 培训护航
中层干部是一支队伍的中坚力量,决定着这支队伍战斗力。该院始终把中层干部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执行庭副庭长叶伟是去年3月任职的,“在中层干部的序列里,我是一个新兵。任职以来,通过参加院里组织的各种形式中层干部培训,较好地帮助我度过了适应期,较快地适应了新岗位和新要求。”他告诉记者。
该院在落实中层干部培训制度过程中,始终紧紧扣住一个“实”字。每年围绕中层干部的能力素养确定一个培训主题,院党组专题研究培训计划,召开动员大会。在培训形式上,既有集中培训、专家授课,也有实践中的互动交流;既有审判工作的讲评,也有队伍建设的总结,多样的培训形式和丰富的教学内容,保证了中层干部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10年、2011年,该院两次专门召开中层干部培训,院长王信芳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亲自授课,分别做了《中层领导胜任要素之讨论》、《中层领导管理方法之讨论》专题讲座,反响热烈。
组织保障 文化支撑
“‘5+2’人才培养机制是一个完整的衔接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对象包括新招录研究生、青年法官、后备干部和中层领导等不同层级的人才。从理论上分析,5项培养制度,属于工具理性层面的人才培养手段与方法;而党组巡察和法院文化建设,属于价值理性层面的两项重要举措,赋予5项制度良好的组织保障、文化氛围与价值取向。”王信芳对该项机制有着深入的分析。
为了全方位掌握中层干部的履职情况,将人才培养制度落到实处,该院创新推出党组巡察制度。通过明察与暗访、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等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庭室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巡察、督察、评估和考核,全方位地了解各部门落实人才工作机制情况,客观分析推进人才培养机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充分肯定该项制度:“针对上海二中院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干部巡察工作,切实发挥党组在干部任用以后,对干部经常性工作的履职情况的巡察、督察、评估、考核。”
先进的法院文化是司法人才成长的肥沃土壤和持久动力。该院自建院以来不断培育文化氛围,丰富文化底蕴,逐渐形成了以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廉政文化等为主要内容,以弘扬“正义、严谨、务实、关怀”八字院风”、推进“四院六化”方针、积极创建“一流法院”为内核的上海二中院文化。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莅临视察时,称赞:“上海二中院法院文化建设卓有成效,在全国法院具有很强的示范性”。
依托“5+2”人才培养机制,该院培育了一批高素质法官人才。据了解,该院干警总数为476人,硕(博)士研究生达239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51%。同时,涌现出“中国法官十杰”袁月全、“全国优秀女法官”王朝晖、“全国知产审判专家”吕国强、“上海法院专家型法官”林晓镍等先进典型,先后荣获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全国廉政文化建设联系点”等多项集体荣誉。
各方评价
近几年来,包括上海二中院在内的上海法院每年新招录许多法学硕士、博士毕业生,其中不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法学研究生毕业的就业压力。就华政的许多法学研究生而言,希望进入上海法院工作也是他们优先考虑的求职方向。上海二中院近两年来针对新招录研究生推出调研助理制度,这对于法学研究生来说,可能更具有吸引力。
调研助理制度符合刚毕业的法学研究生的特点,有益于他们的成长。毕业不久的硕士、博士往往对所学专业的前沿理论较为熟悉,求知欲强,钻研问题有激情。过去法学毕业生进入法院后大多被安排单纯的书记员工作,一些年轻人员的钻研热情也有可能随着繁杂事务性工作而日渐消减。而调研助理制度让新招录的研究生从事调研工作为主,兼顾部分书记员工作,这有助于让他们在接触司法实践的同时,保持他们对法学理论研究的热情,有助于增强他们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 杨忠孝
上海二中院推行的“青年法官导师制”,曾荣获上海市学习型机关优秀项目奖。我认为,这项制度是法院系统加速培养新生审判骨干力量,促进青年法官从知识型向能力型、理论型向实践型转变的十分有益的模式。
它首先是在干部培养方式上具有创新性,采用感性与理性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带教方式,在机关队伍建设中具有创新性;其次是在干部培养内容上注重价值引导,法官导师通过对青年法官的言传身教使青年法官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的价值观,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养成务实的审判作风和高尚的职业理念;最后是十分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导师对青年法官手把手帮带,耐心细致地传授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调解化解矛盾的方法,共同研讨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从而快速提高青年法官的审判水平。
——上海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副部长 牛传忠
当前,干部的轮岗锻炼已成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干部轮岗可以打破专业界限,加强工作交流,激发创新思想,提升整体能力。干部长期稳定在同一个岗位上容易产生厌倦、懈怠情绪,而轮岗交流制度具有“鲶鱼效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干部活力,优化干部结构,而且有助于打破既有的关系圈、人情网,有效提升干事业的精气神,也有利于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干部的适应能力与创新能力。
上海二中院把推进法官轮岗锻炼作为深化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切入点,围绕全面提升法官综合素质的目标,把内部轮岗、挂职锻炼和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不断推进不同层次的岗位交流,深化岗位实务培训,不仅丰富了轮岗人员的审判经验,也有利于发挥干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孙 磊
上海二中院庭长助理制度的推行,是健全新形势下司法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中层领导后备干部储备力度的有效探索。
庭长助理制度,搭建青年干部锻炼平台,创建成长阶梯,丰富了法院人才储备资源。一方面,通过一年庭长助理岗位任职,青年干部思想觉悟得到提高,工作思路得到拓展,职业素养得到提升,逐步成长为优秀的年轻干部后备团队;另一方面,从选任、培养、储备三个环节来看,这套流程已构成了科学配套的中层领导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对加速年轻干部队伍的成长,提高中青年干部的领导能力,提升中层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海市政法委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 周 良
法院中层干部是法院工作的中坚力量,也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骨干支撑。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定期有效的培训,以切实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领导管理队伍、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成为人民法院履行好职能的重要保证。
上海二中院在创新中发展,构建了“四位一体”的中层干部培训体系,给人以启发和借鉴。该院对中层干部的培训从内容到形式,始终坚持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审判为目标,针对法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能力培训,保证了中层干部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上海市委党校现代人力资源测评研究中心主任 郭庆松
上海二中院党组巡察制度的“灵感”来源于我党的巡视制度。该院借鉴党内巡视制度的精髓,结合法院人才建设的实际,经过深入调研,探索建立了党组巡察工作制度。
党组巡察制把巡察工作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体现了上海二中院党组对干部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是在法院队伍建设方面的自我加压和自我提升。
党组巡察制既巡察班子队伍建设情况,也了解人才机制落实情况,既了解审判工作,也了解管理工作,既关注领导班子的能力素养提升,也密切关注新招录人员、青年法官、后备干部、中层干部等整个队伍梯队的建设。通过客观分析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分析问题中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在实施整改中制定创新提高的措施,带来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新面貌、新水平,有利于法院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长 夏明林
法院文化是法官群体的灵魂,它决定并支配着法官群体的价值取向,对提升法官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意义重大。
上海二中院的法院文化建设有四个特点。一是注重思想引导、典型激励、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引领干警公正司法,逐步形成了“中国法官十杰”袁月全式的法官群体。二是推出各类便民举措,不断拓展法院文化。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干警的职业尊荣、养成规范的行为准则。四是依托现代科技优势,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提升审判工作质量。
该院的实践证明,法院文化建设对于培育司法人才、推进法院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上海二中院在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审判管理创新,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陆文平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陈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