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王亚东律师网”。使用本站请务必阅读“本站公告”!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返到简约首页
首页  亚东简介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法治新闻  图片新闻  评论观察  律师专题  公司专题  法学论文  名家名作  举案说法  法律咨询
经典案例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随笔  视频  公告  声明  私人律所  湘州律师  律师收案系统
最新回复: 本站公告:
最新委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亚东说法 >> 民商事
侵权行为加重或诱发原有疾病的责任承担

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字体: 】   关键字:侵权行为 
 原告罗继秀原有风湿性心脏瓣膜病等多种疾病。2009年12月26日,被告王小平驾驶渝AF6737轿车在重庆市白岩路老年大学门前人行横道与行人罗继秀挂撞并其受致伤。交警部门认定王小平应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罗继秀无责任。罗继秀受伤后于当日到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腰部及左腕部软组织挫伤;风湿性心脏瓣膜病;二尖瓣关闭不全;腰腹部闭合性损伤。2010年2月8日,罗继秀治愈出院。同年3月11日,罗继秀起诉要求被告王小平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5590元。诉讼中,被告申请对罗继秀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查,鉴定机构审查意见书认定罗继秀在重庆三峡中心医院诊治处方上与其伤情不符的药品有参松养心胶囊、血塞通、仙灵骨葆等,金额为2595.67元。

  裁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罗继秀主张的医疗费中有2595.67元与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不符的药品,不应由被告承担赔偿。法院判决:被告华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罗继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5044.33元(未支持与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不符的医药费2595.67元)。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罗继秀提供的医疗费中有2595.67元的用药与其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外伤不符,但是本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罗继秀的外伤可能加重或诱发其心脏病等其他疾病的发生,为防止其心脏病等其他疾病发生而用去的医疗费2595.67元是罗继秀的损失,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2010年11月22日,法院判决:罗继秀的医疗费(含争议的2595.6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7640元,由华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赔付。

  评析

  1.侵权行为与加重或诱发受害人原有疾病的危险状态出现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受害人原有病症是受害人自身原因所致,与侵权行为之间无关。在侵权行为发生前,受害人虽有心脏病等其他病症,但其心脏病等其他疾病未被诱发或者病症较轻。遭受侵权行为后,受害人原有的相对健康的平稳状态被打破,身体机能的下降导致其抵御原有疾病复发或病症加重的能力降低,原有疾病被加重或被诱发的危险状态随之出现。故侵权行为是原有疾病被诱发或加重危险状态出现的原因,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消除侵权行为造成原有疾病加重或被诱发危险状态而支出的费用属合理费用

  侵权行为致受害人原有疾病有被加重或被诱发的危险状态出现时,如不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原有疾病被诱发或加重的危险将转化为现实的损害,损害后果将被扩大。此时,受害人在医疗机构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以消除侵权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防止原有疾病被加重或被诱发,属为避免损害后果扩大而采取的合理措施,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属合理费用。

  3.为消除原有疾病被加重或被诱发危险状态而支出的费用是受害人遭受的损失

  民事责任具有损失填补功能,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赔偿义务人均应予以赔偿。危险状态由侵权行为所引发,消除危险状态即为赔偿义务人的义务,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侵权行为具有加重或诱发原有疾病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为消除原有病症被诱发或加重的危险状态、防止损害后果扩大而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直接导致受害人财产直接减少,属于受害人的损失范围,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

  本案案号:(2010)万民初字第1472号,(2010)渝二中法民终字第2072号

  案例编写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向 亮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王亚东律师    编辑日期:【2011-5-22 11:36:24】

 相关文章
·转入医院不应对患者初入医院的侵权行为担责 (2011-3-18 13:34:31)
·什么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 (2011-3-6 11:47:58)
·飙车案中的共同侵权行为应该如何理解 (2010-12-24 11:06:28)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2010-11-16 15:40:54)
·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手段 (2010-11-16 15:39:52)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受让人对于受让之前的商标侵权行为能否主张权利? (2010-11-16 15:35:02)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2010-11-15 17:26:59)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构成 (2010-11-15 17:19:09)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2010-11-13 20:03:01)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2010-11-13 19:50:34)
评 论 人:
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仅代表评论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本站赞同该评论!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网购质量问题可要求网站先行赔付驾照过期十天后出车祸 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
亚东视频
亚东简介
王亚东律师,法学学士,吉首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南省律师协会、湘西州律师协会会员;中顾网诚信律法通会员;中顾网、法律快车网、找法网等全国知名法律网站湖南省、湘西地区特别推荐律师、首席律师、特邀律师。...
最近更新
小行星高速掠过地球(02-16)
下周二油价有望迎今年首次上调(02-16)
古巴称14日发生陨石坠落 ..(02-16)
公安部:春节假期全国未发生..(02-16)
朝鲜今年将再进行核试验 已..(02-16)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01-06)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01-06)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01-06)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01-06)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01-06)
热点法规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
企业职工奖励条例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
2011-2012年湖南省人身损..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
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热点常识
电信服务用哪些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什么情况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有关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相关规定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和挪用..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
电子合同要约生效的时间
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网络侵权请问如何办理?
电子支票的支付流程
违约金限额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意见反馈    友情链接    发送邮件
王亚东律师(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13974390702  邮箱:[email protected]  QQ:731177751
Copyright © 2009-2010 WangYa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王亚东律师网·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您是本站第 个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