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北京朝阳法院将于今天上午九点半,对首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员工涉嫌“非法提供、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做出一审判决,并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中国之声记者孙莹正在赶往朝阳法院的路上。我们马上连线孙莹,来了解一下基本案情。
主持人:在这起案件当中,电信行业内鬼是怎么样被发现的?
记者:今天宣判的案件是6月8日开庭审理的,实际有14名被告人,其中三名是电信行业工作人员,这三个内鬼落马,是在警方调查北京5家涉嫌敲诈勒索等非法经营调查公司时被连带牵出的。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营维护部原监控中心主任唐纳宇,2008年7月到10月,将80多条公民个人手机号码、每条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从中获利近2万元。而曾是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座席维护员的张宁,他修改过100多个全球通手机号的客服密码,并提供了几十名机主的个人信息。被告人吴晓晨是原来中国网通北京市三区分公司广安门外分局商务客户代表,他利用工作之便,以装电话、查看登记簿为名到营业厅获取他人电话号码、住址姓名和电话清单,然后再将这些信息高价转卖给其他调查公司,一个月可获利2000多元。
主持人:他们涉嫌的犯罪行为到底有多大的危害性,按照法律规定可能被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记者:他们向“东方亨特”等5家调查公司非法提供、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而这些调查公司非法从事讨债、婚姻调查、甚至敲诈勒索等活动,这些行为不仅使用户被陌名的证券、装修、房地产公司骚扰,而且带来性命之忧。比如由于被告人唐纳宇私自帮助调查公司掌握了手机定位技术,一名受害人因手机通话记录和基本信息被泄露,遭私人侦探定位,最终被仇家杀害于家门口。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了解,今天朝阳法院在宣判后将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对于首例电信行业工作人员涉嫌“非法提供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法院将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即将发送的司法建议函,对相关单位会有怎样的指导作用?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