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委托 (公民身份号码: )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区(县) 房屋的登记事项。 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抵押登记 补证、换证登记 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注: 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