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想收回田地。(石八宝) |
咨询时间:2011-7-29 12: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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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凭合同书
甲 方: 石光采
乙 方: 陈雪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靖县葫芦镇黄金村二组村民石光彩将属于他家地处冷寨河三组寨中一块约八分责任田租凭给乙方。同意乙方作为荼叶加工厂房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甲 方同意乙 方租赁期为五十年,从2011年12月到2061年12月止,
第三条 租凭费用 乙方付给甲方租金每年壹仟元,五十年应付租金五万元
第四条。付款方法:2010年6月合同签字后。乙方付给甲方拾年租金壹万元2011年12月到2021年12月。2011年12月乙方付给甲方四十年租金四万元2021年12月到2061年12月
第五条。乙方租凭期间经营亏损。乙方将厂房可以转让或作为其它用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租止。
第六条本合同到期。乙方不承恢复稻田。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继续租凭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损失.从签字之日起本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 方: 石光彩 乙 方 :陈雪原
2010 年 6 月 30 日 |
王亚东律师回复 |
回复时间:2011-8-4 19: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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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给我电话说明。有些事情要问你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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