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王亚东律师网”。使用本站请务必阅读“本站公告”!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返到简约首页
首页  亚东简介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法治新闻  图片新闻  评论观察  律师专题  公司专题  法学论文  名家名作  举案说法  法律咨询
经典案例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随笔  视频  公告  声明  私人律所  湘州律师  律师收案系统
最新回复: 本站公告:
最新委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亚东关注 >> 评论观察
志灵:“异地高考”从来都不是技术问题

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字体: 】   
近日,张千帆等15位学者联名提请国务院和教育部,呼吁取消高考和招生工作中的考生户籍限制。10月28日,20多位随迁子女家长共同起草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公布。方案建议,应“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等标准认定。(《京华时报》10月30日)

  此番20多位随迁子女家长共同起草并征集了5.1万人签名的方案,意在表达这样一种诉求,为了让“异地高考”制度早日落地,家长们宁愿“越俎代庖”,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出方案来,以此来“倒逼”异地高考加快进程。这种积极的主观愿望固然值得称道,但问题是,“异地高考”从来都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

  “异地高考”推行之难,和户籍改革之难有异曲同工之处。户籍改革之所以难度颇大,这些年来更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究其根源,改革从技术上讲没有任何障碍,真正的难点在于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和公共福利的非均等化,户籍制度不过是将这套不合理的制度,具体地分配到个体头上的一个“技术性手段”而已。换言之,只要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体系没有松动的迹象,改革要么是形式大于内容的“象征性改革”,要么遭遇太多的阻力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

  “异地高考”同样如此,从技术上讲,将高考与户籍脱钩一点都不难,甚至说制定出一整套的方案也轻而易举。可问题是,“异地高考”诉求的目标,是教育资源分配的均衡化和获取教育资源机会的均等化,而“异地高考”之“异”,在于不同的考生群体,由于外在因素的制约,从而在分享高等教育资源的能力和机会上有很大差别。因此,“异地高考”的症结不在于考试地点和经常居住地之间存在的空间差异——我相信,如果北京人流动到河南,他一点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异地高考”。

  从这个意义上讲,“异地高考”不可能像有论者所言,能够摆脱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实现“单兵突进”,因为在机会严重不均等的前提下,哪怕设置再严苛的“异地高考”门槛,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违规流动”的高考移民都会趋之若鹜。但凡能达到异地居住条件的家长,会不惜一切代价让孩子流动到选择机会更大也更多的地方。这样,不仅大城市人口爆炸的问题会雪上加霜,而且还会引发更大的不公平。以户籍来分配教育资源和机会就已经够不合理了,难道还要在此基础上,再创造出一个以父母能力、经济实力作为分配的标准,对公平进行“二次伤害”吗?

  与其雪上加霜引起更多的社会怨言,不如维持现状裹足不前,这就是当下“异地高考”之所以被呼吁了这么多年,而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的根本原因。或许有人会说,难道“异地高考”真的要等到地区之间实现均衡发展和机会公平之时,才能把理想带进现实?在我看来,这倒也未必,关键是有没有更大的魄力推行高校招生改革。

  改革的路径无非有二,一是打破地域限制,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录取,所谓“异地高考”也就变成“就近高考”。但是,这种方法完全无视地域差别,不仅有“一刀切”的嫌疑,还会助长应试教育,可行性并不大。二是赋予高校招生自主权,由高校按照学生的资质和能力来自主录取考生,兼顾区域录取率的平衡。当然,这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要达到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先试点,然后逐步推开,一步步地往前推进,总要比困在户籍的藩篱中停滞不前好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王亚东律师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及原文出处媒体所有。本站转载系出于学习交流之目的,如不同意转载,请联系,本站将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王亚东律师    编辑日期:【2011-11-1 12:30:09】

 相关文章
·小行星高速掠过地球 (2013-2-16 16:45:17)
·下周二油价有望迎今年首次上调 (2013-2-16 16:43:34)
·古巴称14日发生陨石坠落 冲击波使建筑物晃动 (2013-2-16 16:42:24)
·公安部:春节假期全国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事故 (2013-2-16 16:41:32)
·朝鲜今年将再进行核试验 已告知中国 (2013-2-16 16:38:5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13-1-6 13:05:28)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013-1-6 13:04:48)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013-1-6 13:03:36)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13-1-6 13:03:02)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3-1-6 13:02:05)
评 论 人:
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仅代表评论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本站赞同该评论!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李建华:拒绝“富二代”并不公平为人民法院注入更多文化内涵
亚东视频
亚东简介
王亚东律师,法学学士,吉首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南省律师协会、湘西州律师协会会员;中顾网诚信律法通会员;中顾网、法律快车网、找法网等全国知名法律网站湖南省、湘西地区特别推荐律师、首席律师、特邀律师。...
最近更新
小行星高速掠过地球(02-16)
下周二油价有望迎今年首次上调(02-16)
古巴称14日发生陨石坠落 ..(02-16)
公安部:春节假期全国未发生..(02-16)
朝鲜今年将再进行核试验 已..(02-16)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01-06)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01-06)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01-06)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01-06)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01-06)
热点法规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
企业职工奖励条例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
2011-2012年湖南省人身损..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
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热点常识
电信服务用哪些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什么情况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有关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相关规定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和挪用..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
电子合同要约生效的时间
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网络侵权请问如何办理?
电子支票的支付流程
违约金限额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意见反馈    友情链接    发送邮件
王亚东律师(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13974390702  邮箱:[email protected]  QQ:731177751
Copyright © 2009-2010 WangYa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王亚东律师网·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您是本站第 个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