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王亚东律师网”。使用本站请务必阅读“本站公告”!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返到简约首页
首页  亚东简介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法治新闻  图片新闻  评论观察  律师专题  公司专题  法学论文  名家名作  举案说法  法律咨询
经典案例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随笔  视频  公告  声明  私人律所  湘州律师  律师收案系统
最新回复: 本站公告:
最新委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亚东关注 >> 国内新闻
教育部重申各地教育部门不要公布高考状元

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字体: 】   关键字:高考 

本报讯 (记者 郭少峰)教育部发言人续梅昨天表示,教育部一直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不要对高考考生成绩进行排名,不要公布高考“状元”,也真诚地希望大家不要炒作高考“状元”。

今年高考之后,各地陆续开始查分,像北京等地的高考“状元”信息迅速在社会上传播。续梅昨天回答本报提问时表示,教育部一直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要公布高考“状元”。她说,推进素质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要共同为孩子们的全面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此前续梅也曾表示,不赞成对高考“状元”进行宣传,也不赞成学校为高考“状元”开展全校范围的庆祝活动。

现在的高考“状元”其实形成了一条利益链,从而成为学校、教辅机构、企业家争相追捧的“香饽饽”。有些“状元”能收获少则几万、多则数十万元的现金奖励和各种荣誉;所在中学学校也提高了社会知名度,为日后争夺优质生源打下基础;教辅机构则可聘请“状元”做“形象代言人”赚钱。

【反响】

教育部呼吁一度无人响应

多年来,教育部一直要求对“状元榜”进行冷处理,至少从2004年开始,教育部就明确提出叫停“炒状元”,高校也不得对新生成绩进行排名。这年高考录取期间,教育部针对一些媒体和网站对所谓高考“状元”进行炒作发表意见:希望各媒体和网站停止此类宣传,在网站上公布的立即删除。

不过,当时教育部的呼吁收效并不大,“状元”仍是录取期间全国最引人注目的话题。时任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2007年接受采访时曾强调说,高考“状元”只反映一次的考试成绩,并不能完全代表他的所有成就,更不代表他的未来发展。

王旭明当时表示,事实证明,高考“状元”有的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成为优秀人才,也有的成为平庸之辈,这说明不能以高考“状元”论英雄。

直到2007年,一些省份才开始响应教育部的呼吁。这一年,重庆曾试图将“禁止学校炒作高考状元”写进《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最终因为争议较大而取消;2008年,山东省提出不宣传所谓高考“状元”;2009年,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下令禁止公布高考排名,但却引出了一堆“疑似状元”。

2010年6月,海南、广东、江西、江苏等地的教育部门又先后发布规定,禁止宣传炒作“状元”,但效果依然并不乐观。

北大清华曾舌战状元数量

除了地方上执行不力,部分名校也陷入“状元”之争。北大、清华就曾为“状元数”舌战。北大招办去年曾对外宣布称,全国各省份文理科第一名中,六成以上被北大录取。清华招办则称,九成省份的理科第一名和近三成省份的文科第一名填报清华。

北大教育学院院长文东茅去年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状元”数目之争对两个学校而言都是很丢脸的事情,状元有很大的偶然性,高考前100名的学生一般学习能力没有什么差别。

今年清华北大均表示,不再对外公布“状元数”。北大招办负责人前天表示,当世界一流大学把统一入学成绩仅作参考指标之一,甚至把我们的“高考状元”拒之门外的时候,我们却在推出一个又一个“状元榜”,把高考分数作为选拔录取的唯一标准。这与世界潮流相悖。

对高考状元的炒作,无疑会助长高中学校,乃至地市对高考升学率、高考成绩的追逐。从今年开始,高考成绩不再向各县市发放,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掌握。

———山东副省长黄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王亚东律师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及原文出处媒体所有。本站转载系出于学习交流之目的,如不同意转载,请联系,本站将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王亚东律师    编辑日期:【2011-6-24 11:54:46】

 相关文章
·高考“吊瓶班”究竟该谁“吃药”? (2012-5-8 10:53:22)
·教育部部长:各地必须出台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政策 (2012-3-6 11:15:30)
·姜泓冰:山东破冰,异地高考迈出一小步 (2012-3-4 18:54:42)
·刘楚汉:一条高考励志标语读出对公平的期待 (2012-2-24 10:46:16)
·李康宁:体育进高考,不是“体育为高考” (2011-11-24 12:14:43)
·志灵:“异地高考”从来都不是技术问题 (2011-11-1 12:30:09)
·清华北大15名法学家建言取消高考户籍限制 (2011-10-24 15:21:20)
·陕西本科生批改高考卷续:成绩被删 全部重阅 (2011-6-19 8:29:06)
·南科大45名学生未参加高考 校长称并非否定高考 (2011-6-8 8:04:56)
·流动人口子女在就读地中、高考很快落实  (2011-3-11 12:24:17)
评 论 人:
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仅代表评论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本站赞同该评论!
顶部】【返回首页】【返回上页
广州大学城裸骑禁全裸 鼓励女生穿夏日清凉装陕西安康一村民因不满拆迁安置自焚 多处烧伤
亚东视频
亚东简介
王亚东律师,法学学士,吉首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南省律师协会、湘西州律师协会会员;中顾网诚信律法通会员;中顾网、法律快车网、找法网等全国知名法律网站湖南省、湘西地区特别推荐律师、首席律师、特邀律师。...
最近更新
小行星高速掠过地球(02-16)
下周二油价有望迎今年首次上调(02-16)
古巴称14日发生陨石坠落 ..(02-16)
公安部:春节假期全国未发生..(02-16)
朝鲜今年将再进行核试验 已..(02-16)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01-06)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01-06)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01-06)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01-06)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01-06)
热点法规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
企业职工奖励条例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
2011-2012年湖南省人身损..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
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热点常识
电信服务用哪些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什么情况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有关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相关规定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和挪用..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
电子合同要约生效的时间
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网络侵权请问如何办理?
电子支票的支付流程
违约金限额
联系我们    本站声明    意见反馈    友情链接    发送邮件
王亚东律师(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13974390702  邮箱:[email protected]  QQ:731177751
Copyright © 2009-2010 WangYa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王亚东律师网·未经授权·禁止使用·违者必究 
您是本站第 个访问者!